(一)生产设备 生产工艺要求,所有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容器、管道、设备均为304、316L不锈钢制造,表面光滑、平整,易清洗,耐腐蚀,无死角,不与药品及其溶液发生反应。 (二)检验设备 各种检验仪器、仪表精确度适用范围均符合生产与质检要求,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由市技术监督局定期校验,有合格使用标志。